中国法院网络(Wang Kege)Li先生申请了健身卡,并在健身俱乐部购买了私人培训服务。半年后,李先生的私人培训接一个辞职。俱乐部在后期提供的个人培训无法实现签订合同的目的。李先生与俱乐部进行了谈判,以终止合同并退款,但被健身俱乐部拒绝。然后,李先生在法庭上起诉健身俱乐部,要求终止合同和剩余会员费的退款。最近,北京的海地地区人民法院裁定了此案,法院裁定支持李先生的诉讼。
原告李先生声称,2017年5月,他与被告的健身俱乐部签订了服务合同,该俱乐部规定,被告将为他提供“一对一”的私人培训指导培训,并在两年内为他提供了“一对一”的私人培训指导培训。合同指出,私人培训是杨教练。但是半年后,杨教练辞职了,在健身俱乐部被替换的教练也辞职,这无法取得健身的成绩。因此,提起诉讼以要求健身俱乐部终止会员合同并退还其余资金。
被告的健身公司认为,私人培训辞职是无助的,俱乐部安排了一位新的合格教练。如果原告不满意,他可以继续替换它,但他不同意终止合同并退还费用。
审判后,法院裁定,李先生和健身俱乐部之间签署了服务合同的目的是为李先生提供私人培训服务。作为消费者,李先生追求实施服务行为,专注于个人经验和效果以及具有一定的个人本质的过程。自从杨教练按照合同中同意辞职以来,健身俱乐部用新的私人教练代替了他,但李先生认为该服务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并起诉法院要求终止合同。这种行为表明,双方之间服务合同持续履行的信任基础不再存在。健身俱乐部的私人培训辞职构成了违反合同的违反。基于保护消费者权利,应允许李先生选择是否继续接受服务。基于此,法院支持李先生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的主张。最后,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ujiao2.com/html/tiyuwenda/356.html